| 茂名市卫生局信息中心编发 第20期 茂名市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编 二OO四年五月十四日 | ||
人 人 有 责 齐 齐 参 与 电白县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动员大会
4月30日,电白县召开了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县办镇统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各镇镇长、分管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卫生院院长,县直各单位主职领导,县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成员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政府李洪汉副县长主持,李日添县长、郑伟姬副县长出席了会议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林头镇介绍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经验和做法,县卫生局杨壮局长代表卫生系统作了庄严的承诺,县政府与各镇政府签订了合作医疗责任书。 郑伟姬副县长对前阶段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作了总结和分析,她指出:今年我县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目标是各镇都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力争在5月底前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口覆盖率达到25%以上。这一任务艰巨,但必须完成。各镇、各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把具体工作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到职责分明,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到位。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从今年起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按年人均县5元、镇2元的标准安排补助金。农民年人均筹资10元以上。县政府将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考评制度,强化各级干部的责任。 李日添县长在讲话中强调:一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性。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解决农民医疗保障问题的必然选择,也是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密切党群关系和政群关系,赢得民心,保持社会稳定的一项重大举措。二要明确目标,切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2004年全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总人数要达到25万人,占全县农村人口的25%。三要模范带头,迅速掀起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热潮。全县党员干部的行动是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键,只要我们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把在农村的家属、亲戚朋友都动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发动群众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高潮,相信绝大多数农民就不会再观望等待。会后,各单位要马上行动起来,立即召开动员会,把县下达的任务分解到每一位干部职工身上,力争每人至少都要发动1户以上。四要精心组织,启动统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县办镇统筹的管理模式,全县统一管理、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做到筹资时间、实施起止时间、筹资标准、住院补偿比例、补偿起报额、年补偿封顶额“六统一”。五要建章立制,扎实推进规范化管理,确保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专款专用。六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领 导 重 视 责 任 明 确 茂港区积极实行区统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作为全省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示范县(市、区)的茂港区,最近该区委、区政府决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区统筹,并下发了《茂港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和《茂港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章程》,召开了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区办区统筹动员大会,提出到5月底止全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要达到28%,年底前力争达到40%的工作目标。为确保该目标和任务的完成,该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该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区委书记钟火明、区长邓永明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镇委书记、镇长研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区成立了以区长为主任、分管副书记(副区长)为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各镇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镇卫生院院长担任副组长,各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设在卫生院防保组,配备2~3名专职人员(镇政府1人、卫生院2人)。各村委会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由村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各村医担任副组长。 (二)落实政府扶持资金,引导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从2004年起,区财政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5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同时要安排一定的宣传示范推广、业务接待经费和农村合作医疗业务工作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镇政府力争安排每年人均2元扶持引导金。农民年出资为每人10元。 (三)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工作。在筹资过程中,采取先易后难、先富后贫的方法,抓好先行点,以点带面逐步发展和推广,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正确引导关键户,骨干户带头参加。 (四)实行区统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年筹资时间、筹资标准、实施起止时间、住院补偿比例、补偿起报额、年补偿封顶额全区实行“六统一”。在专用帐户下设立农村居民参保者家庭帐户,做法是:农民以户为单位缴纳的年人均10元合作医疗保障金中,其中4元存入农村居民参保者家庭帐户,用于预防保健或门诊补偿补助,其中6元与各级财政扶持资金捆绑,用于大病住院补偿。大病住院本区内镇级卫生院报销40%,本区内区级医院35%,市级以上医院(包括区外医院)20%,起报线是200元,年最高补偿上限额2000元。 (五)实行“四家会签,一票否决”及公示制度。区统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实行“四家会签,一票否决”制度,即镇卫生院(镇合管办)初审,镇政府二审,卫生局(区合管办)三审,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终审。每逢各镇圩日各镇农民在镇合管办(镇卫生院)办理报销,由各镇卫生院垫付现金,每月15日、30日前区合管办审批报销,按报销款划归卫生院,如有弄虚作假,则卫生院负全责。每季度公布合作医疗资金的具体收支情况,让大家监督。 (六)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考评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列入各镇年度考核内容。年初由区政府与镇政府签订责任状,年终由区委、区政府组织考核,对如期实现责任预期目标的镇给予表彰,对未能如期完成责任状责任目标的镇,镇主职领导进行检讨,并限期完成任务。村级农村合作医疗的考评由区卫生局负责,要特别考核乡村医生工作,对工作积极、成绩显著的乡医给予一定的工作报酬。
发:各县(市、区)委、政府,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卫生局,各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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