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事局、卫生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3]292 号)精神,2004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6月26、27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4年1月5日~1月9日 报名地点:市直各有关单位的考生到茂名市卫生局报名点报名,其余考生可到设置在所在县(市、区)卫生局的报名点报名。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规定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l、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报考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初级资格者,除应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 报考药(护、技)士者,大、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报考护士者,必须是护理(助产)专业毕业,在注册护士指导下从事护理工作满1年。 报考药(护、技)师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l、中专毕业,从事药(护、技)士工作满5年;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1年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 4、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者。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这次考试不开考。 (三)报考卫生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l、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报名参加2004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3年12月底。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l、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要求 (一)申报初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200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一份; 3、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用于考试“申报表”、“准考证”及准考证存根)、大一寸l张(用于“资格证书”)。 (二)凡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考代码在024至086之间(含024、086)的人员,在报名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工作岗位和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具有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明文件。 (三)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需要在外省(市)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的人员,可到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 。 (四)从2003年度起,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印发的上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单和档案号。 四、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为原件或有效证件(原件审验后退回)。申报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各考点应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办人员要在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办理报名手续: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五、各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日 期 | 科 目 | 考 试 时 间 | 6 月 26 日 | 基础知识 | 上午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下午2:00—4:00 | 6 月 27 日 | 专业知识 | 上午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下午2:00—4:00 |
六、考试方式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己从2003年度起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应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单科考试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原因,需到异地参加剩余科目考试的人员,应到原考地办理合格科目成绩转出手续。其余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后,由考生最终考试所在地区人事部门核发相应类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考试均采取铅笔填涂答题卡的笔答方式进行。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附件2:200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茂 名 市 人 事 局 茂 名 市 卫 生 局 二○○三年十二月一十九日
主题词:卫生 职称 考试 通知 ——————————————————————————— 茂名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3年12月22日印发 ——————————————————————————— (共印38份)
附件一: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0l 药学 007 病理学技术 002 中药学 008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03 护理学 009 营养 004 口腔医学技术 010 理化检验技术 005 放射医学技术 0ll 微生物检验技术 006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12 药学 018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013 中药学 019 病理学技术 014 护理学 020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15 中医护理学 021 营养 016 口腔医学技术 022 理化检验技术 017 放射医学技术 023 微生物检验技术 三、中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24 全科医学 029 肾内科学 025 内科学 030 神经内科学 026 心血管内科学 031 内分泌学 027 呼吸内科学 032 血液病学 033 消化内科学 058 耳鼻咽喉科学 034 传染病学 059 中医耳鼻喉科学 035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060 皮肤与性病学 036 职业病学 061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037 中医内科学 062 精神病学 038 中西医结合内科 063 肿瘤学 039 普通外科学 064 肿瘤内科学 040 骨外科学 065 肿瘤外科学 041 胸心外科学 066 肿瘤放射治疗学 042 神经外科学 067 放射医学 043 泌尿外科学 068 核医学 044 小儿外科学 069 超声波医学 045 烧伤外科学 070 麻醉学 046 整形外科学 071 康复医学 047 中医外科学 072 推拿(按摩)学 048 中西医结合外科 073 中医针灸学 049 中医肛肠科学 074 病理学 050 中医骨伤学 075 临床医学检验学 051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 076 口腔医学 052 妇产科学 077 口腔内科学 053 中医妇科学 078 口腔颌面外科学 054 儿科学 079 口腔修复学 055 中医儿科学 080 口腔正畸学 056 眼科学 081 计划生育 057 中医眼科学 082 疾病控制 084 职业卫生 096 放射医学技术 085 妇幼保健 097 核医学技术 086 健康教育 098 超声波医学技术 087 药学 099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088 中药学 100 病理学技术 089 护理学 101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90 内科护理 102 营养 091 外科护理 103 理化检验技术 092 妇产科护理 104 微生物检验技术 093 儿科护理 105 消毒技术 094 中医护理 106 心理治疗 095 口腔医学技术 返主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