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茂名市卫生局信息中心编发 | ||||||||||||||||||||||||||||||||||||||||||||||||||||||||||||||||||||||||||||||||||||||||||
茂名市2008年第一季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报告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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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 在各单位的努力和支持下,2008年第一季度全市共上报不良反应报表159份,比去年同期增长20%,但与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下达的每百万人400份的指标相差甚远。为了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此项工作,促进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我市2008年第一季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予以通报(见附件1、2、3)。 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省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设置的通知》(粤食药监人〔2007〕167号)的要求,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茂名工作站改设在市药检所,目前工作站已经正常开展工作。针对“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上报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网络堵塞严重、填写无法随时保存等问题,省中心自主研发了“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管理平台”,在其平台上上报即可同时上传至国家网。具体事项如下: 一、换用时间定于2008年6月1日,登陆界面链接为: 二、登陆用户名继续使用各单位在“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上注册使用的原用户帐号; 三、登陆初始密码为“8888”,可自行行修改; 四、2008年6月1日以后,各级ADR的监测数据以省平台上统计的数据为准。 请各上报单位配合省中心工作,按计划启用新上报系统,尽快完成整体上报转换工作。为更好地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市药监局和卫生局计划于今年五月举行新一期的药品不良反应培训班。 请各地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行政部门敦促辖区内未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有关单位按要求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目标。各有关单位在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及不详事宜,请与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茂名工作站李海珠联系,联系电话:2264518或13824867644。 请将此件转至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
附件:1.2008年第一季度茂名市医疗机构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情况表 2.2008年第一季度未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名单 3.2008年度茂名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目标
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茂名市卫生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药品不良反应 监测 通报 抄送: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茂名工作站,市属有关单位
附件1: 2008年第一季度茂名市医疗机构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情况表
附件2: 2008年第一季度未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情况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名单
2008年第一季度,还未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茂名工作站报送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名单如下: 一. 茂名市区医疗机构: 1.茂名市慢性病防治站 2.茂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茂港区医疗机构: 1.茂港区人民医院 三.茂南区医疗机构: 1.茂南区人民医院 2.茂南区中医院 四. 电白县医疗机构: 1.电白县中医院 2.电白县妇幼保健院 3.电白县慢性病防治站 五.信宜市医疗机构: 1.信宜市妇幼保健院 2.信宜市慢性病防治站 3.信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化州市医疗机构: 1.化州市妇幼保健院 2.化州市慢性病防治站 3.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七.高州市医疗机构: 1.高州市中医院 2.高州市妇幼保健院 3.高州市慢性病防治站 4.高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3: 2008年度茂名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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