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茂名市卫生局信息中心编发 | |||||||||||||||
关于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护士条例》和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办人发〔2008〕153号)精神,为做好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定于今年10月为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专门增加一次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现将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资格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2008年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二)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三)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考试报名采用考生个人网上预报名后再到市卫生局人事科确认方式。 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http://www.21wecan.com.cn),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08年8月12日9时起,至8月24日17时截止),并打印《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进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8月13日至8月26日)。考生除按要求提交报名申报表、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注:此相片要和申报表的一致)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均须验印)外,还需提交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相关佐证材料或证明到茂名市卫生局人事科办理确认手续;工作人员确认考生报名信息后,将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并由考生确认签字。未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预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信息。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请在2008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http://www.21wecan.com.cn)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设置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均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为:
四、考试成绩及效用 考试成绩仍采取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考试科目。通过4个考试科目者,由考试机构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二OO八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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