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茂名市卫生局信息中心编发 | ||
| 二○○七年茂名市卫生工作计划 | ||
| 2007年我局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文明”这一目标,以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专项治理商业贿赂活动,扎实做好我市各项卫生工作。 一、医政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市场的管理,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2、进一步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督促各医院对“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项工作存在问题的进行整改,总结经验,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 3、开展医院评价工作,促使各项医疗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对社会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检验。 4、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再教育工作,拟举办一期全市性护理人员培训班。加强医院感染工作,贯彻执行《办法》,健全医院感染管理体系。拟举办一期全市性医院感染及供应室人员培训班,组织对供应室的检查验收工作,开展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检查。加强对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检查各医疗机构的使用情况。组织各医疗机构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把集中对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推向镇卫生院。 5、认真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统考、2007年医考、2007年医师、护士注册等工作,做好市内各项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6、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的建设,开展全科医务人员的培训。力争50%街道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居委设立卫生服务站。 7、组织好科研成果立项、鉴定工作,推广新技术的应用。支持有前景的科研课题。在有一定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基础上,争取省级或更高层次的基金支持,努力在“课题上档次”上下功夫。做到论文上水平、成果上档次、技术有创新,提高本单位、本专业在省内外的知名度。在注重知识创新的同时,紧密结合防病治病的需要,以解决临床急需的技术难题为突破口,实现技术创新,尽快取得成果并应用于临床。 8、举办2项国家级、6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全面推进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完善继续医学教育网络管理。将全市住院医师纳入规范化培养,增加和评估我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育基地。进一步加强农村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学历培训,逐步向执业医师规范转化。 9、制定本地的重点学(专)科建设和学术带头人培养规划,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实施。着眼于提高我市临床技术水平,选择一部分能解决临床问题并适合我市发展需要的项目,扶植起一批能够进入全国、全省先进行列的高新技术项目,努力在高起点上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推动我市主要学科的关键技术实现跨越。鼓励和支持学科带头人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承办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我市学术与技术水平。 10、认真处理好医疗投诉及医疗纠纷,化解医患矛盾,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11、进一步抓好“卫生下乡”工作,努力提高农村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努力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12、继续抓好卫生应急机构建设,认真开展卫生应急培训与演练,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储备机制,及时处理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中医工作 1、以建设中医药强市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医药的发展。加快我市中医专科建设,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争取2—3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单位通过省级验收,并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展现中医药的魅力,打造中医特色鲜明,临床诊疗水平领先的“名科”品牌。 2、制定中医药人才培训计划,培养多层次中医药人才,加强对在职人员的职业培训和知识更新,建立中医、中西医结合规范化医师培训基地,为各级医院培训合格的规范化住院医师。遵循中医“名医”成才规律和特点,加强优秀中青年高级中医临床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培养一批具有继承与创新的中青年中医药骨干,造就一批素质优良、勇于创新的“名医”群体。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提高基层中医人员的技术水平。 3、以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为突破口,推动中医药基层建设。加强了乡镇中心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使乡镇卫生院的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基本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室、配中药房和中医诊疗设备,积极开展群众喜爱的中医汤剂、药膏、针灸、按摩、拔罐、刮痧等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4、筹备编印《茂名市建设中医药强市项目指南》一书,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宣传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疾控和妇幼保健工作 1、认真贯彻、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加强传染病的监测工作,强化疫情报告,让全体医务人员明确职责,自觉履行义务。 2、继续认真做好重点传染病如非典、人禽流感、艾滋病、狂犬病、乙脑、霍乱、结核病等防治工作,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到有备无患。 3、继续巩固无脊灰成果,加强计划免疫工作,加强预防性生物制品的管理。 4、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的管理和检查。 5、组织做好重点卫生宣传日的活动工作。 6、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和卫生信息管理,提高两个系统管理率;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建立完善我市高危孕产妇三级转诊制度。 7、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加强对农村卫生院和卫生站的建设改造,提高其服务水平和医疗水平。 四、卫生监督工作 1、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严格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深入贯彻《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各地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指导以及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卫生监督体系三年建设评价工作,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建设,规范卫生监督检验检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各级卫生监督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医疗服务和采供血监督执法工作,积极稳妥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继续抓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的监督管理,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3、抓好“五五”普法工作。以《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食品卫生法》、《献血法》等卫生法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卫生行政法规为基础,与卫生部相继出台的部门规章以及我省相关的地方性卫生行政法规有机结合,开展广泛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同时,结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开展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避免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五、爱卫工作 1、加大茂名市区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力度。重点抓生活垃圾处理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垃圾中转站和公厕的建设。 2、加大茂名市区创建广东省灭蚊先进城区工作力度。重点抓市区下水口安装防蚊闸工作和城区大、中型水体的整治工作。 3、在茂名市区开展茂名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先进庭院创建活动。重视抓好党政机关大院、学校、医院及住宅区的创建试点工作。市爱卫会将于年内组织考核验收,对考核合格的单位、庭院予以命名,颁发牌匾。 4、进一步加强卫生村创建工作。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载体,结合我市泥砖房改造工程建设,促进卫生村进一步深入开展,力争07年新增市卫生村10个,省卫生村5个。 5、加强全市各项创卫的指导。重点加强对电白县水东镇创建国家卫生镇、高州市荷花镇创建省卫生镇的指导。 6、继续做好城乡除“四害”工作。重点是抓灭鼠工作,同时开展灭蝇、灭蚊、灭蟑的工作。 7、继续抓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积极配合水利部门解决农村饮水难问题,做好省爱卫会支持大宗改水工程资金的跟踪工作,把农村改厕工作与改造农村泥砖房工程结合起来,做到户厕与建房屋设计、施工同时进行。 六、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1、进一步增强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责任感,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2、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投入,确保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3、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4、进一步加强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 七、无偿献血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新闻媒介、教育、科技、市政等开展无偿献血的公益性宣传,使无偿献血知识家喻户晓,让更多的公民自愿加入无偿献血的行列。 2、挖掘血源,确保临床用血供给。继续拓展民营(私营)企业的无偿献血工作。 3、进一步加强对互助金的监督和检查,认真做好互助金的追收工作。 4、继续做好血费报销的审核和上报工作。 八、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工作 1、深入开展向高州市人民医院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树立以人为本、患者至上的服务理念。 2、广泛开展卫生文化艺术活动,繁荣卫生文化,打造精神家园,提升广大医务人员的人文素质。 3、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惩治相结合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做好打击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的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 二○○七年一月十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