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卫生局信息中心编发


茂名加强巡查监督,防控人禽流感

茂名市卫生监督所 黄慧

 

 
    为了做好2005—2006年冬春季防非典、人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茂名市卫生监督所从去年12月份开始,就展开了对我市餐饮、市场的禽畜肉加工经营场所传染病防控的巡回检查。今年3月9日,茂名市卫生监督所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加强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又再次开展对酒楼、农贸市场、医院等相关场所的专项监督。当日,卫生监督员来到酒店和农贸市场,检查了食品加工场、冷库、活鸡销售及加工点,要求销售摊档要持有冷冻鸡翼、鸡爪等食品的合格证及活鸡的检验检疫合格证。对于销售、屠宰、洗切等与禽鸟类密切接触人员,卫生监督员要求他们在接触禽类时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尽量避免接触禽鸟类排泄物,接触禽畜和禽畜粪便后切记用洗手液及清水彻底洗净双手,操作时带口罩。检查中发现一酒店违规在食品加工场25米之内宰杀活鸡,卫生监督员马上发出监督意见书,要求其立即整改,并派发宣传资料。
    在医院监督员查看了消毒隔离和传染病登记报告以及发热门诊日志,要求医院加强发热门诊的检查和督导,严格执行发热门诊和重症肺炎的排查,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和报告工作。对可疑病例要注意询问,认真准备人禽流感医疗场所,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可疑发热肺炎或发热咳嗽病例要保持高度警觉,按照急性重大呼吸道传染病临床救治指引要求,积极救治。
  卫生监督部门还通过媒体引导广大市民如何买鸡、吃鸡。一是到卫生条件好的摊档购买或宰杀,买鸡时要查看鸡的产地及检疫证明,注意看鸡的动态及鸡肉颜;二是加工时要煮熟煮透。
    期间共检查了餐饮业2186户次,检查市场52次数,对不符合要求的场所发出了95份整改意见书。同时还举办了3期宣传培训班,培训有关负责人员356人,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落实传染病防治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在检查过程中还对从事禽畜加工、经营的人员的健康情况进行了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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