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卫生局信息中心编发


茂名农村合作医疗

 

 

                       第25期

 

茂名市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编        二OO四年十一月八日

 

 

 


 

全市2005年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掀起高潮

 

9月15日,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后,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精神,把2005年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作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来抓:一是各地召开了县(市、区)、镇两级动员大会,明确2005年度本地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目标,把目标任务分解到镇、村和具体的责任人;二是积极推进县(市、区)统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茂南区、茂港区、化州市从今年7月份开始实施县(市、区)统筹后,目前,信宜市、电白县已完成过渡到县(市、区)统筹的实施方案,2005年1月1日启动县(市、区)统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三是进一步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经省、市推荐被国家定为试点县的茂港区、信宜市,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住院补助年上限线提高到3000元,其它县(市、区)调整到2500元;四是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合作医疗救助的意见》(民发[2003]158号)文件精神,多渠道筹集资金,着力解决好农村特困群众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待遇;五是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市、县(市、区)两级新闻媒体采取系列报道、专题报道等形式,大力宣传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的、意义和方案政策,做到资料宣传、媒体宣传和舆论宣传三管齐下,积极引导农民参加合作医疗。

 

茂港区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茂港区从2004年7月开始实施区统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以来,着力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创新组织形式,科学管理,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合作医疗运行机制。具体做法是:

一、创建既保小病又保大病以保大病为主的区办区统筹制度。区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设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专用帐户,并在该帐户下以户为单位设立参保人家庭帐户,用于预防保健和门诊补助。做法是:农民以户为单位缴纳的年人均10元合作医疗保障金中,其中6元与各级财政扶持资金捆绑,用于大病住院补偿。大病住院在镇级医院报销40%,区级医院报销35%,市级以上医院(区外各级医院)报销30%,起报点分别是200元、300元和500元,年最高补偿上限额为3000元;其余4元存入农村居民参保者家庭帐户,用于预防保健或门诊补偿补助,凡续保对象的帐户结余资金可转下年度使用,对不续保的对象其帐户结余资金在当年12月25日前未消费完毕的,结余资金由区合管办收回转入区救助金帐户使用。实践证明,这种做法使参保农民家庭实实在在享受到参加合作医疗的好处,同时促进了全区计划免疫和住院分娩工作的开展,据统计,今年1—10月,计划免疫门诊和住院分娩较去年同比分别增长25%和31%。

二、创新组织运转模式,加强科学管理。区政府为解决好镇级合作医疗办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决定将各镇合作医疗办设在镇卫生院,设置2~3人,镇政府派驻一名干部,镇卫生院抽调1—2名防疫组人员组成,人员的工资待遇由派出的单位解决。各镇成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实行“四家会签,一票否决”的报销制度,严把住院费用报销关,参保农民住院报销由镇合管办初审,镇政府二审,区卫生局(区合管办)三审,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终审。为了方便农民报销,每逢圩日各镇农民在镇合管办(镇卫生院)办理报销,由各镇卫生院先垫付报销现金。每月15日、30日前区合管办审批报销,报销款划转卫生院。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区合管办不予报销,由该镇卫生院承担经济损失,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区、镇二级人大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监督体制,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实行区、镇、村三级公示,每季度定期向农民公布一次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卫生扶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普遍享受实惠。区卫生部门积极开展卫生帮扶和“献爱心”活动,区卫生局下发了《茂港区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群众就医实行优惠的通知》,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因病门诊持农村合作医疗证看病减免挂号费1元;门诊辅助检查减免15—30%;孕产妇分娩补助100元;救护车出车在区内住院免收出车费。全区各医疗单位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提供优质服务,设立农村合作医疗优先窗口,为看病的农民提供各种便利。

四、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区卫生行局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管理,重点是抓好职业道德教育和医疗安全教育,建立健全优质服务体系和落实便民服务措施:一是全区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单位均设立优先窗口,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群众看病优先;二是建立导诊扶助病人诊治制度。各医院均设立门诊导诊岗,在医院门口迎接病人,指导到相应科室诊疗;三是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人回访制度,对出院的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病人进行定期上门询问情况,对症施药;四是制定了对医务人员弄虚作假,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的处罚措施,轻者待岗6个月,重者调离其他岗位或解聘,并连带追究主要领导责任;五是加强对薄弱卫生院的改造,实现人才、设备、房屋三配套,各镇卫生院均已建好计划免疫规范化门诊,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该区自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全区农民的医疗卫生服务利用率得到提高,今年1—10月全区农民因病就诊率和住院率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22%和14%,农民医疗费用负担相对降低了,农村贫困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同比下降了15%。

 

 

茂南区积极筹措资金,切实解决好

农村特困群众的就医难问题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的精神,茂南区政府在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制度,把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以及区、镇政府规定的其它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户等一同纳入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为解决好资助医疗救助对象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减免的筹资问题,区政府召开了全区干部、职工捐资扶持特困人员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动员大会,号召全区在职国家干部和动员社会力量扶持特困户和辖区内的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区委、区政府领导带头捐资,全区共捐资33.1万元,资助辖区内医疗救助对象12600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资助金额12.6万元。他们还在全区开展了“一干扶一户”、“一名老板扶一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活动,社会各界的热心人士捐资资助辖区内群众参加合作医疗60800人,资助金额304000元。在全区形成了大家都来关心和支持农村合作医疗的社会氛围。

 

2005年度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进度表

截止时间:2004年10月31日                                单位:人

县(市、区)

农业总人口

2005年度

计划发动人数

计划覆盖率(%)

已参加人数

覆盖率(%)

茂南区

386211

200000

52

72652

18.8

茂港区

345382

207228

60

0

0

高州市

1317552

658776

50

0

0

化州市

1124104

562052

50

0

0

信宜市

1049310

630000

60

37210

3.5

电白县

1017554

508777

50

3124

0.3

  计

5240113

2766833

53

112986

2

 

 

 

报:省卫生厅,市有关领导,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

发:各县(市、区)委、政府,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卫生局,各镇政府。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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