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是进一步推进改革与发展,实现“十五”计划目标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里,我市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突出卫生工作重点,真抓实干,奋力拼搏,做到一手抓防非典和禽流感,一手抓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继续深化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全民安康工程,努力开创卫生工作新局面。 一、毫不松懈,切实抓好重点疾病的防控工作 (一)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加大非典防治工作力度 1、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防治非典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对非典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危害性,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切实抓好非典防治工作。 2、进一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指挥协调工作,加强疫情监测报告,严格做到“四早”。对非典防控工作继续总结、完善和提高。认真落实卫生部提出的“重点控制、区域联防、启动预警、适度超前、科学防治、稳定大局”的策略,做到关口前移,严防疫情暴发流行。 各级疾病控制机构要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认真地汇总、分析、评估可疑的疫情报告,加强对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疾病控制机构的工作人员要主动深入到医疗机构和社区,对消毒、隔离防范等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加强与收治病人比较集中的发热门诊联系,协助开展防治工作。 各级医疗机构要及时发现疫情,如实报告。落实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医院发热门诊和综合门诊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茂卫明电[2004]5号),加强二甲以上医院发热门诊、综合门诊和基层社区卫生机构的管理,切实做好发热门诊分诊预检工作,缩短病人入院时间。定点医院和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要对病人和疑似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排泄物进行严格的卫生处理。要认真执行卫生部关于医院感染管理的规范、医疗垃圾处理条例、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使用有效的防护用品,防止医务人员感染。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疫情报告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有关防范措施的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的消毒、隔离、防护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开展检查。特别是加强基层医院、门诊部、个体诊所和“120”落实防范措施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还要开展对生产经营和使用消毒物品、防护用品的单位进行质量检查,保证产品的质量,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医疗机构。要对经营野生动物的酒楼饭店进行巡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销售、屠宰野生动物。配合林业、工商等部门对野生动物市场进行检查。 3、进一步加大非典防治工作财政投入力度。争取各级政府在财力上保证预防非典工作的经费,切实配备好救治非典病人的各种设施。从卫生技术人员、医疗设备、药品以及防治物品等方面做好救治病人和对疑似病人隔离排查的准备工作。 4、进一步开展三项运动。继续深入开展卫生知识普及运动、全民健身运动和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清洁卫生和消毒防病工作,提高群众身体素质,改善卫生环境,减少疫病传播机会。 5、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科普知识普及工作,加大预防非典宣传力度,做到纵到底、横到边,让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认识到非典的危害性和传播渠道,自觉做好防范措施,防止非典疫情向农村蔓延。 6、进一步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地、各单位要按照《2003—2004年茂名市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预案》的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狠下功夫,严防死守,并要在各个阶段,组织人员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对发现不足的问题及时加强,保证各项预防工作顺利开展。 (二)切实加强人间禽流感防制工作 1、高度重视禽流感的防治工作。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办、市府办印发的《茂名市禽流感防制应急工作方案》和市卫生局印发的《茂名市突发人间禽流行性感冒疫 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切实做好人间禽流感各项防制工作。 2、加疫情监测与报告。各地特别是发生禽流感疫情地区的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以职业人群为主的监测工作,密切注意人群的发病情况,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要严格按照《人间禽流感预案》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采取果断、有效的防治措施,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严防人间禽流感的发生与流行。 3、加强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工作。各地要迅速组织力量,认真开展禽流感应急处理、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临床治疗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人间禽流感的防治水平。 4、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三大运动”,确保社会稳定。各地要加强正面宣传教育,普及人间禽流感的防治知识,教育广大群众养成居室要常通风换气、勤洗手、不接触病禽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全面实施全民安康工程 (一)加强公共卫生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1、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认真实施《茂名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市卫生局制定的各个分类工作方案。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一是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疾控机构建设的要求和标准,加强全市疾控体系的建设。争取各级政府在省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加大对疾控体系建设的投入。二是根据卫生监督工作的职能、任务和要求,按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标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在省政府决定拨出专款加强市、县卫生监督所建设的同时,加大卫生监督机构投入,确保卫生监督经费落实。 3、加强疫情信息网络建设。要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力争年内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市、县、镇三级疫情信息网络。在此基础上,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向下延伸到村和城市社区,并建立起严格的疫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疫情信息报告准确、快速。 4、加强应急救治体系建设。首先,要加快传染病医院的建设,以确保一旦发生传染病的暴发流行能够及时安全、有效地解决收治的场所。第二要切实加强急救医疗服务机构建设,配备和储备与开展突发事件医疗救护、现场处置、卫生防护相适应的物资条件和技术力量,提高其医疗卫生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力争年内建成茂名市医疗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完善我市急救网络的建设。组建若干支随时能够处置突发疫情的机动应急医疗卫生队伍,作为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力量。 (二)改造农村薄弱卫生院,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l、以加强农村防保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农村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养,提高队伍素质,通过各种途径,为基层培养医德好、技术硬、留得住、用得上的专业技术人才。 2、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方筹集资金,搞好农村薄弱卫生院房屋、设备的配套建设。 3、深化农村卫生院改革,增强其生机和活力。 4、以社区建设为契机,建立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5、积极实施《茂名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及建设规划》,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步伐。 (三)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遵照中央、省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对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引导。同时力促各级党政领导消除对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模糊认识,提高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摆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2、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工具和横额、标语、黑板报、宣传车等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方针政策、意义和好处,使农村合作医疗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通过宣传,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农村合作医疗。 3、进一步加大筹资工作力度。资金筹集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作的基础和保证。2004年,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年出资额要达到10元以上,并力争市、县、镇三级财政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的补助要达到4:4:2(即市级财政4元,县级4元,镇级2元)共10元的扶持目标。 4、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各级政府要求按照国办发[2003]3号和粤府[2001]96号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做到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障适度。要坚持以大额补助为主,大病住院补偿比例镇级卫生院要保持在40-50%,县级以上医院30%,省级和异地医疗20%,年最高补偿封顶线要保证在2000元以上。 5、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示范县的工作。2004年拟选择信宜市、茂港区作为农村合作医疗示范县,重点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筹资机制和运行机制。通过示范,逐步在全市实现由镇统筹向县统筹过渡。 6、加强监督管理。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不得挤占挪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规范统计,登记制度,严禁弄虚作假。 三、加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力度 认真落实市委制定的“四大跨越”发展战略,加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力度,使茂名卫生事业更上新台阶。要继续围绕几项重点工作,并把它们作为大事实事,切实抓紧抓好。一是落实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尽快解决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设施的议案》和市疾控中心国债项目,抓紧建设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业务大楼。二是督促国债项目的工程进度,确保年内建成市中心血站大楼。三是做好建设市人民医院综合楼(23层)的相关工作,力争早日建成投入使用,造福茂名人民。 四、依法加强监管,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认真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通过对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的检查,抓好落实首诊负责制、三级查房、术前讨论、危重病人抢救、三查七对、消毒隔离及病人术前谈话等制度,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防范医疗事故发生。同时,努力提高护理质量,举办全市整体护理研讨班,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再教育,全面推广整体护理工作,力争全市二级以上医院整体护理单元覆盖率达到80%。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尽快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茂名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暂行办法》,以满足我市临床用血的要求。 五、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 在认真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和人间禽流感防制工作基础上,加强对重大疾病、突发事件、疫情的反应和处理能力,完善预警机制。继续抓好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加强对乙脑、狂犬病、霍乱、病毒性肝炎、艾滋病、麻疹、流感等疾病的监测与预防控制力度,防止暴发流行。全面落实乙脑、乙肝疫苗纳入计划免疫的各项工作,加快计划免疫规范化(示范化)门诊建设步伐,力争接种单位80%达到标准建设要求,推动全市计划免疫工作上新的台阶。加强结核病归口管制,落实省结控项目所需配套经费和工作指标。完善职业病诊断、鉴定机制,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努力营造重视精神卫生、崇尚精神健康的社会氛围。切实抓好艾滋病定点医院建设,整合资源,加快传染病医院建设步伐。 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及新十年妇女、儿童发展两个纲要,落实《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和《广东省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实施方案》,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母婴安康工程,建立健全婚前保健、产科质量检查、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巩固爱婴医院、妇幼卫生信息、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妇女儿童两个系统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量化质控体系。 六、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结合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要求,继续做好食品打假和有毒有害化学品、保健食品的专项整治。以食品卫生监督和预防食物中毒为重点,加大对集体饭堂、餐饮业的监督力度,控制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促进学校卫生工作全面开展。认真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研究制定节日期间、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的卫生保障各种预案,提高卫生监督的应急能力。 七、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工作 在巩固省卫生城市和灭鼠、灭蝇达标市的基础上,要建立健全爱卫目标责任制,继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和卫生镇、村活动。全面贯彻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市爱卫会各委员部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力促我市早日进入国家卫生城市行列,高州市、化州市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城乡除“四害”、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以抓好“亿万农民健康教育行动”为重点,采取继续办好《茂名卫生》报刊和编印健康教育处方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建立健全各县(市、区)的健康教育网络,配备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及必需的经费和设备,努力促进健康教育工作全面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八、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科教兴医氛围 认真贯彻《广东省发展中医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积极实施“科教兴医”工程,以科研促发展。大胆引进和培养选拔高素质技术人才。积极开展筹建茂名市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大楼工作,尽快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面铺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基层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推动我市卫生科技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九、抓好全市卫生信息网络的建设 根据“总体设计、分步实施、连点成网、疫报先行”的原则,抓住时机,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投入和想办法多方筹集项目资金,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由上而下,抓紧建设一个覆盖市、县、镇卫生系统的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卫生监督、疾病控制、科研教育、公众卫生信息服务以及卫生管理等各个领域,推动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要按照中央、省和市的部署,继续深化行政机关机构改革,在市卫生局机关和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以创新观念、创新体制,创新服务、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以思想建设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解放思想、推动创新,转变职能、加快发展,深入群众、服务基层为主要任务,重点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深层次的思想观念问题,围绕党同人民保持血肉联系这个核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进一步规范、扩大药品招标采购工作。根据省政府提出的“10、8、6”工作目标,继续抓好医疗机构费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政策。 十一、继续加强精神文明和行业作风建设,努力创建全市文明行业 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化以人为本的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作风、职业纪律教育,培育“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塑造廉洁行医、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形象,努力创建全市文明行业。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医德医风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社会通报、公示。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收费行为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医疗质量动态监督、评价、反馈机制。积极推行医德医风考评归档制度,完善医疗质量责任追究制。加强医患沟通,建立和完善患者投诉处理和医患纠纷处理机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职责,积极做好计生工作。继续做好“先进文化进万村”工作,深入开展卫生下乡活动,组织医疗队送医、送药下乡,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进千家万户。 返主页 |